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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本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獎學金公告
張貼人:黃照棠公告日期:2016-09-17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考量證照種類及版本不斷推陳出新,而職輔組僅能增補目前辦理輔導證照考試種類及版本,學生若已取得未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專業證照(待修訂版如附件2),得填寫申請表(如附件3)於105年9月19日前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亦得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系所簽核後請於9月20日前送職輔組複核。審核結果職輔組將通知申請人及申請人就讀系所;9月22日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 (一)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及轉學生(本學期)、畢業生不得申請﹞。 (二) 申請期間:105年9月26日起至10月5日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5年2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三) 證照登錄及獎勵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登入後選擇「配合申請專業證照獎勵資料模式」登錄證照資料及列印證照獎勵申請表。 (四) 備齊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學生證正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系所驗畢立即歸還)及影本,〔(CSEPT)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BULATS)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FLPT)外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五) 申請流程詳如(附件4)。 四、請各系所於10月13日下班前完成初審(審核注意事項如附件5),彙整繕打證照獎勵申請清單(如附件6),檔案OA至職涯輔導組並列印紙本經系所助理簽名後併同所有學生證照獎勵申請資料送至職涯輔導組(商管大樓B413)。 五、業務承辦人職涯輔導組 嘪純女,分機2350。
最後修改時間:2016-09-17 PM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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